我和老公感情破裂,本来想协议离婚,但是他非让我给他十万块钱才肯离,不然就拖着我不办手续,反正他是男的。我拿不出那么多钱,而且在婚姻中我是没有过错的,所以我去法院提出起诉离婚。但是听说如果他拒签法院的传票,就没办法开庭,法院也拿他没办法。请问有这种事吗?如果将来开庭他恶意拖我说不离婚,我们以前有过商讨协议离婚的电子邮件能当证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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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拒签传票,最终可以公告送达。经两次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充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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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对方拒不到庭的 可以拘传 不到庭不影响案件审理的 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 不必担心 对于您的邮件可以作为证据出示 至于是否被采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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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