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全家都是农村户口,兄弟两个都已经结婚生子,家里只有父母的一处宅基地房。我们这种情况是应该申请批宅基地的,可村里说没有闲地了,一直拖着不给批。09年的5月8日我从本村一个村民那里买了一处宅基地房,当时他的手上没有土地使用证可是土地管理局和村里都有老底,我们村委会的文书就在转让协议上加盖村委会的公章来证明协议的效力,可到12月份时我们村里的文书又帮另一个人(杨)从原先村里一个老片长那里找到了土地使用证并让卖给我房子的人和杨又签了一份转让协议,这时杨就拿着土地使用证和协议书说那处宅基地是他的。请问各位大律师,我怎么做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