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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们4人共同经营一家停车场,合伙协议规定停车场一切事物必须4人签字。在经营期间一合伙人失踪一年之久,我们可以解除合伙协议吗?以什么方式解除?谢谢

公司企业
2019-01-04 07:07:4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可参照以上第二条,合伙人有重大过错给合伙企业走成损失,将其出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两人合伙经营协议最好的是要明确双方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 1、可以宣告其失踪,需到法院走特别程序。 2、可根据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条之规定,将其除名。
  •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包括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该合伙人若因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还可申请宣告死亡,法律规定,合伙人被依法宣告死亡是当然退火。
  • 我已在一对一咨询里答复你了。
  •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可参照此项,合伙人有重大过错给合伙企业走成损失,将其出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1、可以宣告其失踪,需到法院走特别程序。
    2、可根据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条之规定,将其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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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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