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希望您能尽快的回复。
1、公司经营权在帐目无法算清的情况下如何归属?
2、在协商散伙期间,如合伙人迟迟不愿结算帐目应如何办理?
3、如因未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那么合伙人(不是法人)是否可以单独创办同项目公司?
4、合伙人,能否在合伙期间开办同项目公司或与其他同项目公司合伙?
请您能尽快的给答复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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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伙投资经营行为,你们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对上述问题有较为详细的约定。作为股东享有公司帐目的知情权、查阅权,对方不配合的可以起诉要求查阅公司帐目、会议纪要、财务报表等。经营权属于股东会授权的股东或总经理。至于在合作期间,是否可以经营同类项目或企业,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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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归合伙企业享有,必须合法清算
可以聘请律师发函参与清算或申请法院清算
不能
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武汉专业合伙案件律师,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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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