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感情破裂,正在协商离婚,有一女2岁,也没什么共同财产。协商的时候她这么说:“孩子她不要,抚养费也不出,一句话没钱。”请问律师,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可以不准她以后来探望孩子吗?也就是我不想她来骚扰孩子,想彻底断绝她和孩子的关系(她人品不好。我怕影响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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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离婚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支付孩子抚养费,但是不能因为对方不支付抚养费而阻止对方对孩子的探视权,更不能断绝其与孩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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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立峰律师,你好。请问如何实践操作才能既合法,又能排除我的担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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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权,实践操作由个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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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