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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脚被公交车压上了,脚两个地方轻微骨折,裂开了点,如组织损伤严重,住了20多天院现在已经出院了,现在在赔偿方面出了问题,就是我上的是小公司,啥都没,根本出不了误工证明,但现在平安 保险公司让我们出误工证明,他们那意思好像就啥都得有证明才给赔偿。。。然后护理费也是,是我爸护理的,他从国外赶来,本来一天赚500多,损失了很多了,但他是农村户口的,公交公司人说他们那个意思好像是赔偿不了我爸的损失,飞机票啥的,只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来算,公交公司人还帮我说让我办假的误工证想问一下我这个误工证明提供不了和护理费不公平问题该怎么解决,我现在时在山东省威海,这里的规定不知道是不是什么都得有证明才能给呢。。。 住宿费时指护理人员的吗?公交公司人给我看了以前的案例证明文件,说他们给护理费时分城市农村户口的。。。。他还说飞机票钱不能给报呢。。。。我爸的工资那么多一天500不能报销吧?而且他在外国,那个公司好像也不能出证明啊。。。。损失太大了。。。。。希望最好是电话联系了解~!拜托您了~!帮我讨个公道吧~!

交通事故
2010-01-09 11:09:4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如下: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目前每天12元)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精神损害赔偿(造成伤残的才予以考虑,是来自个人造成的损害,以往一般规定的标准,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来自单位造成的损害,可以是以上的3-5倍)
    具体能赔偿多少,按上述依据及参数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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