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与所居住小区的房屋建筑承包商,双方协商后签定了房屋购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承包商以每平米1800元的价格,将本小区5号楼的2 层房屋卖与我,并收取了7.8万元。承诺在2007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如违约愿双倍价格赔偿。但在年底我及家人多次催促但承包商以多种理由拒绝。直至现在未交房。目前,我所定房屋已被出售,我准备通过法院解决此事。
请问:我与建筑承包商签定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如有效,应让其赔偿多少适中?请高手回答,静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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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关键看承包商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或是出卖权。你的案件可能是开发商用房抵给承包商作为工程款的。具体情况最好联系律师面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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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有效,主要就一房二卖。主张双倍,还是按银行滞纳金计算自己计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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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把协议传过来,我详细审阅和再作答复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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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建筑承包商,则合同无效;如果是开发商,有效,可获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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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可起诉,具体要根据利益最大化来决定怎么主张,具体情况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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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