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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哥大姐你们好:由于不甘心在外的打工生活,想回家自己创业,但是由于个人资金不足和没有房产担保等原因不能去正规行业贷款,不得不向所谓的高利贷借贷,于是2010年1月6日联系上了一家说是可以跟几家银行通过内部办理贷款的财务公司,所以就按那位自称是财务公司的经理要求,先交了一万的利息,后来又交了一万的保证金,最后说还要交一千的手续费才能给我们办理,最后我们说没钱了,问他能否退款时,当时他在电话里说可以,但是等了一上午都没有打款过来,要么是托时间,要么是不接电话,因为当时没有什么证据,只有一张银行转账单,现在担心死了,不知现在还有什么挽回的办法吗?望各位律师大哥大姐回复,小弟谢过了,在线等...

债权债务
2010-01-08 22:02: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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