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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孩A,4岁,被邀请到B孩(5岁)家中玩,B把A从一米左右高的铁木架上(类似于商场促销的舞台)推下地。铁木架在B孩家大门口 经过:X月X日,B孩和B妈买早点回,途经A孩家门口,邀请A孩去其家玩。十分钟后,A父与B母打招呼,嘱咐多盯着点,后离开。半小时后,B母跑来对A母说,“你孩子摔倒在地了,在哭”A母过去,孩痛哭,“是哥哥推我的,是哥哥推我的,我胯子痛死了”A母以为是小孩的普通哭诉,从地上抱起就回家了(两家感情蛮好,两孩子经常一起玩)。回家后,孩子一直叫痛,五分钟后,B母赶来,说“可能摔得蛮重,去医院看看”。忙去医院,果然骨折!转院急诊。(手术当天有通知B家长)出院后,两孩对口质,B承认推A,B父愿给A补偿1000元,A父认为太少,协商未果。半年后,孩老家第二次手术,术后回汉。A父再找B父协商,B家不再承认此事,拒不赔偿。请问,对方是否应承担责任?如果起诉,应赔偿些什么,各多少?是否需要证人,是证明孩子在自家是健全的,还是证明A孩是被推下去的?因周围都是生意人,看到了整个事情经过,一听打官司都不愿作证,请问是否一定需要证人?证人出书面证明,不出庭可否?双方孩子的证词能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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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8 18:25: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