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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今年92岁,90年再婚.有一套84年单位分的福利房,99年单位房改后才办理了产权.这样就是再婚后的共同财产了.2003年,那个老太婆的女儿以照顾老人的名义也住进那套房子,至到现在.09年,那个老太婆去世,我爷爷不愿与那个继女生活,于是我把他接到我家里(因为我妈妈68年就去世,我是我爷爷婆婆带大的,我也是我爷爷现在唯一有血缘的亲人).我爷爷多次明确表示,他以后就跟我生活由我照顾他的晚年.但因为我家住6楼,对于92岁的爷爷很不方便.爷爷也非常想和我一起,住回他原来的房子里.所以我和爷爷也多次和那边的继女协商,希望他们能搬出去,房子可以进行分割.但对方既不搬也不愿分割.还把我爷爷的工资卡,医保卡,身份证,房产证全部扣着不给.考虑到我爷爷目前的具体困难,所以我反复咨询律师,都说协商不成只有起诉.于是09年11月,我以爷爷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讼.诉讼请求,就是分割那套住房,我们以市场价购买那边的份额,他们搬出来.诉状和委托代理都是我爷爷签名按手印了的,我也给爷爷说了,我们只有诉讼才能住回去.

继承
2010-01-09 0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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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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