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我的房产,不想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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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可以书面增与,另一方面可以作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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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声明对你个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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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规定,结婚前赠与的财产,赠与人没有明确受赠人的,是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受赠人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的父母可以采取一定的方式,明确他们的财产是赠与你个人的就可以了,比如道公证机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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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给你的房产无需声明即属于你个人财产。结婚之后给你则要明确此房产只赠予给你,可采取公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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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写赠与合同并予以公证,则算赠与给你个人,而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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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地的做法在过户时需提供公证过的赠予合同,所以在合同中明确只赠予你一人,那么过户时产权部门会在共同产权人一档中注明:共同产权人为零,这样的产权就属你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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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结婚后赠与的,需要签一份赠与合同,明确约定是赠与你个人,不包括你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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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