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0日晚7点左右,我在自家玩电脑听见有人在我家院内大喊“出来,出来砍死你”我妻子先出去的,我也随后出来便见屋门口有5人手拿棍棒铁锹菜 *** 等物,见我出来便将我抓住,其中一个用菜 *** 将我头部腰部砍伤,后又有一个用铁锹将其同伙“拿菜 *** 的人”误伤(本来是要打我的误将“拿菜 *** 的人”打伤)又把我殴打一顿后逃离现场,报警后,我被家人送往医院,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后来听说“拿菜 *** 的人”也鉴定为轻伤。(现都以出院)我的轻伤鉴定交到派出所,可派出所到现在也没抓人,派出所说我是轻伤但对方也是轻伤,所以主张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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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轻伤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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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对方也轻伤最好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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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