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份我弟弟是某大学班长在一次同学的大家中,他去拉架结果被人打伤头部到医院缝了4针.此案经派出所同志调解赔偿我弟弟7000元,定于2010年1月3日全部赔偿,可是对方到现在还没有赔偿,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才能拿到赔偿.对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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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或者是行政责任,具体细节最好可以直接面谈,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我们会为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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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看你的叙述打人者只够拘留的,不够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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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通过派出所要求行凶者赔偿。如果无效,就将行凶者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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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