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你上面说的2种情况都存在,具体可以登录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第五条 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在小区内出现以下违规行为时,依照本办法进行扣分:
(一) 轻微违规行为,共12项,每项每次扣3分
1.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废弃物。
2.在公众地方随地吐痰、便溺。
3.携带的动物及禽畜随处便溺,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4.制造噪音滋扰,影响他人生活作息。
5.未经允许,在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绿篱等设施和树木上吊挂、晾晒物品。
6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元宝、柴火或燃点香烛、鞭炮。
7.未经允许,占用小区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
8.擅自接用公共消防水源。
9.在天台、平台搭棚种花、种菜,围蔽占用公共地方。
10.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11.占用梯间平台、天台等公共地方堆放垃圾、杂物、废旧物品等。
12.乱摆、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单车、残疾车等车辆,阻碍消防通道。
(二) 较严重违规行为,共6项,每项每次扣5分
1.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2.未经允许,擅自在房屋周围搭建防盗网。
3.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4.存放、铺设超房屋负荷物品。
5.损坏污水管导致污水渗漏,影响他人生活或公共环境卫生。
6.聚众赌博。
(三) 严重违规行为,共5项,每项每次扣7分
1.不配合住房保障管理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及房屋维修工作。
2.故意损坏或盗窃小区内公、私财物。
3.廉租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宅以及经济租赁住房租户无正当理由欠缴房屋租金3个月以下的。
4.廉租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宅以及经济租赁住房租户无正当理由空置房屋3个月以下的。
5.高空抛掷可造成危险或人身伤害的物件。
(四) 非常严重违规行为,共6项,每项每次扣20分,
1.擅自将租住的住房转让、转租、出借、调换的。
2.擅自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租住住房3个月以上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经济适用住房6个月以上的。
6.擅自对租住的住房进行装修和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变其功能及使用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