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0年1月3日到银行里存钱时发现卡里的钱只剩下4块,到银行询问说钱是在1月1日晚上11:44和1月2号00:10分被人分别提走的共计(24400元)。之后报了警.但是卡存折密码一直有自己保管从未丢失或借给他人使用。最后经过多方面的咨询和打听和警察的分析,可能是被人复制了一张卡。从而导致卡里的钱被别人从其他地方取走。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银行有没有责任。或者有什么方法可以把钱追回来。

证券投资
2010-01-06 22: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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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