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两人合伙开了家公司,注册资金51万,我占24.5%的股份,另外两个人分别占51%和24.5%的股份,现在因为合作不愉快我不想与他们合作了,请问我可以提出收购他们的股份或者要求他们收购我的股份吗?
-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你可以将你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那么不同意的股东应当收购你的股份,否则,视为同意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可以。 跟其他股东协商你的提议,如果不能获得同意,你可以把自己股份转卖他人。
-
当然可以,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