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交着保险,后年退休(不在职),能否转接到济南领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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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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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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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社会保险政策问题,建议咨询济南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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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