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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3月份我的一位朋友的货物没地方存放,要在我这儿存放一段时间,货物到达后我给司机打了收到条司机回到交差,过了几个月朋友把货物提走了,当时朋友就打了个电话我们才让对方派来的车把货物提走的。要说这件事情也就完事了,可是事隔6年了对方又拿出我们当时打的收条来给我们要钱,说我们当初把货物卖了没给他钱,还到法院起诉了我们,昨天法院送来了传票。我们该怎么办呢?

债权债务
2010-01-11 09: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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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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