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导致2人死亡。其中1人的配偶瘫痪,丧失劳动力,但其有单位退休金,且有儿女。
请问:1、这位死者家属可以要求义务人承担该死者配偶的护理费和生活费?
2、死者家属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按照国家法律一般是多少?
(请律师朋友能回答详细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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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死者当场死亡,则死者方无法律依据要求支付护理费,本案中,尽管死者配偶瘫痪,但该瘫痪不是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故其主张的护理费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依据目前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供养亲属主张生活费的法定条件是既丧失劳动能力有无经济生活来源,该死者配偶有退休金一般不应在主张供养亲属生活费。赔偿精神抚慰金我国的司法解释上有明确规定,但具体金额需结合受害者方的收入状况、身份情况等情形相结合,由人民法院自由裁量。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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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生活费与护理费不容易得到支持。但可以争取较高的精神抚慰金。欢迎面谈或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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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者家属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赔偿,但其配偶的护理和生活费很难得到支持,因为其与本次交通事故没有因果联系。
2、有权获得精神抚慰金,且有法律支持,但具体赔偿数额不好回答你,因为这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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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