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中午与家人在饭店吃饭(私人饭店),服务员上砂锅跨过我的时候,砂锅底破裂,正好全部落在我右大腿上,砂锅是刚从火上拿下来的,我父母当场对烫的位置进行了一些急救措施,然后去的医院。气愤的是饭店除了把当天那顿午饭钱免了之外,再就是2号买了点吃的东西到我家看了一下,再没有任何赔偿。我现在的状况是:只能在家躺着把烫伤部位晾着,被烫伤的位置是大腿至膝盖处,有几处严重的地方到现在都鼓水泡,扎破了还鼓。本以为两三天就能消的,现在看来半个月也不确定是否好,所以必须要饭店做出赔偿,但是不清楚在法律方面具体有哪几方面的赔偿损失,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
附:我最晚7号就要找饭店去,希望大家能尽快帮助我,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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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和饭店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就想办法固定好证据起诉解决
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本律师可代为协商、诉讼等
需帮忙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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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详情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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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准备证明此事的证据,你们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及精神赔偿金,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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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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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