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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底我和朋友一起在某会所应聘足浴师,该经理说要三个月才能之后才能辞工,而且还让我们每人交六百所谓工衣费和培训费,没过几天又把我们转到另一连锁店!到现在我们要辞工,但该经理说公司规定要六个月才能辞工`而且还说要押我们一个月的工资看我们怎么办`? 请问这个规定合法吗 ?(我们发工资都押了20天,也就是12月20号发11月的工资)请问我到时候能否要到12月和一月的工资`?在这期间他们要是随便找理由乱罚我我该怎么做`?

合同纠纷
2010-01-06 11:14: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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