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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这样的:两人在厂里做事发生争吵,受害者不小心崴到了脚,后来受害人单独到医院验伤,验证是轻微骨裂,被告人家属没有陪同去,说那医院有受害人的亲戚,要带受害人去别的医院检查,受害者不同意,请问,单凭那张验伤单就可以刑事拘留吗,现在被告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了,请问,要拘留多久呀,那伤不是告殴打所致,是自己崴伤的,这属于故意伤害罪吗?十四天以后会不会放出来,还是会判刑呢。一般要怎么处罚呢/私了很难,这件事到底会怎样判呢??迷茫中,望解!!!

刑事案件
2010-01-06 11:30: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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