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参加由单位组织全体职工外出旅游,由旅行社具体承办,旅行社与单位签订合同时写明送每人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并写明时间、线路和项目。可是在实施旅游项目之一的漂流时,自己所座船翻了,自己掉入水中导致肋骨(共7肋)骨折和肺部损伤。经几个月治疗,开支医药费25000多元,现已出院但背部仍疼痛并呼吸困难达II级以上。我们找到旅行社,旅行社叫我们把医药发票拿给他们,再由他们去找漂流公司,他们说本公司所买保险不包括漂流项目。具体能报多少他们也不知道。现在想咨询:1、我应该找本单位还是找旅行社?2、我该报销哪些费用,大概多少?3、有愿意代理的律师可以与我联系。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