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结婚十三年了,孩子12岁。当时在结婚时我们住在父亲单位分得一间平房里。第二年父亲把平房卖掉,买了一套40多平米的一室楼房让我们住。在2002年我的单位可以报销取暖费,当时就过了户主,写成我的名字。我的妻子在结婚后就不上班了,后来孩子上学后才出外打工,两年前我们出资自己开了个小服装店,收入是微薄的。我在一家大型企业工作收入还可以,现在由于我们的一次口角她要提出离婚。我想知道孩子能由我来抚养吗!房子她能分到吗? 谢谢!

婚姻家庭
2010-01-07 15:25: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