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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外地的建筑公司,在四川接一农村项目。因没有起动资金,向融资公司贷款四百万元。可融资公司要求我们向他们交二万元的调查费,进行项目的实地考察后,说可以给我们贷款,但还得把头息交了才行。我们就在交了十万元,就签定了合同。合同上说5到7个工作日公正,公正后马上放款。可我们去公正时侯,公正处都给我们公正了。他们办理公正的说:他们还要商量,第二天主办我们的经理说:他们要终止合同,而且还只退我们七万元,那五万是他们给我们已经准备了360万的利息。如果不服就给他们律师交涉。请问他们是什么行为,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证券投资
2010-01-05 20:54: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说的情况,该公司很可能是“骗子公司”。在中国许多大城市活跃着众多“投资公司”,它们以风险投资、外商投资、项目融资等名义活动,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资金需求方索要各式名目的费用。很简单的道理,当“投资公司”要去项目所在地考察,而由项目方承担差旅费用等考察费用时,项目方应当有足够的警觉。试想,一个连差旅费用都出不起的公司,它能有多大实力呢?而且正规的融资公司通常都是先让项目方受益,然后再收取利息,而不会先收利息再放款。目前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贵公司可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同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挽回损失。
  • 之前有没有签署协议
  • 你好,一、根据律师的经验看,你所遇到的肯定是一家不正规的担保/融资类的公司,他们涉嫌诈骗;二、从我们代理的类似案件来看,该类公司一般是设置合同陷阱,骗取需要借款的公司的首付款;第三、通过我们已代理的类似案件(包括我们在代理类似案件时与法院的沟通中)发现,只要处理得当是可以减少损失的,因为该类公司本身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内心是虚弱的;第四、通过我们已代理的类似案件发现,该类公司一般都聘请有律师,并且发生案件后都喜欢主动提起司法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