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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十年了,有一个八岁的女儿,他已经从家里搬出去两年了 要和我离婚 我一直不同意 前两天他说要到法院起诉 我真的不想离 朋友说只要坚持不离 法院就不会判 是真的吗

婚姻家庭
2010-01-05 13:30: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一般涉及3个方面的问题:
    一、感情是否破裂。这是在诉讼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判离的法定标准。有证据证明存在下列之一的: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没有上述情况的,法院一般判不离,但是,6个月后再诉讼离婚的,法院一般判离。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院判决离婚是根据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如感情确已破裂,即便你不同意离婚,法院仍可判离。倒不如取丈夫的法定过错的证据,离婚时,可要求无过错赔偿。既然男方决然不再继续这种婚姻关系,强留也没有意思。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 你好!本案要根据你对目前的婚姻态度决定,如果认为双方还是有感情的,可不同意其离婚请求,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男方在六个月之后可再次提出离婚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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