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六个人合伙开了家金融公司,今天定了一份协议,上面规定每个股东每个月要完成一个客户指标,不完成的就让股东转让股权,这个有损我们股东什么权益了么?可以这样说转让就转让么?我们有什么权益?
我原来一直是行政部经理,后来因为公司有活动,法人就让我暂时在市场部带队跑下市场,可这协议里面把我归在了市场部里面也要完成市场部的指标,相当于我干了两个活,不完成也是要有惩罚。
我当时不太赞同协议所以没有签字,就陪同事去跑了下市场,后来一位股东给我发了条信息问我今天不签是什么意思,我回他说明后天回去签,他就说今天不回来签就按股权转让处理,这侵犯了我什么权益?
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我如何维护我正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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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约定没有得到协商一致,尤其是你不同意,不发生相应法律效力,建议与公司其他人联合沟通解决,否则到法院起诉,依法行使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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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签这样的协议.股东之间问题最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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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权利要求您签订这样的协议,你有权不签,如其他人强迫您签订的话,你可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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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