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原来在乡下开饭店,在经营饭店1年期间她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在我规劝多次后仍然不改,在4月份她离开饭店失踪,我联系他家人不知是故意隐瞒还是什么原因,至今见不到人。饭店的经营期间所有钱款都有她负责,她离开后饭店倒闭欠了10万的债,我现在没有工作无法偿还,女儿5岁一直有我父母出钱请人照看,今年小孩要上幼儿园。近期通过知请人了解她还与那个人在一起,原来的手机号码现在是那个人在用,她在外称在饭店经营时是她在外面借的钱,数额在10万,小孩不要,抚养费不会出的,还有借款要我承担,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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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知本律师事务所无锡分所廖启东为你解答如下:你要固定她有过错的证据,聘请律师起诉她,要求离婚,并要求她承担小孩的抚育费。你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她是因为个人原因借的债务的话,你也要承担一半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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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你可以先掌握相关证据,然后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离婚,并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关于债务问题只要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双方共同偿还,你的补充问题的债务,如果你,没有办法进行举证说明该债务不存在的话,就应当视为该债务存在而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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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债务她也有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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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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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主张损害赔偿,并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债务问题,除非你能证明她借的债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不然,你要分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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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无证据证明债务有虚假,饭店经营期间的所有借款与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你若有你妻子有过错的证据可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考虑对其少分或不分,小孩子的抚养费她有义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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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直接与我联系吧。对你所述事实还是要经过详细考虑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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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