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组织职工外出旅游,旅游公司与我们单位签订合同时写明赠送每人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并附有旅游行程日期项目及地点等。结果在实施旅游项目(漂流)中,船翻人掉流中受伤,导致我7肋肋骨骨折及肺部损伤,现四五个月还呼吸困难达II级以上,我们找旅游公司,旅游公司叫我们把医药发票拿给他们,他们去找漂流公司,致于赔多少,他们也不知道?因为他们旅游公司买的保险对漂流项目是免赔的。请问:我们应该找谁赔偿?赔偿项目包括那些(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补助费、后期医疗费、伤残鉴定费和伤残补助金等)。
谢谢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