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06年10月1日在一家国营企业做厂聘内保,每天工作12个小时,从不间断。到现在为止中间没有一天节假日,更谈不上劳动报酬。特别是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实施后,我不断向厂领导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厂领导答复是:我是非全日制用工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我非常不明白我每天工作12个小时,而厂方说我是非全日制用工。我需要一个合理的答复,我想知道一下每天加班4小时,节假日若干该怎么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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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应该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及劳动合同实施后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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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到当地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金额;其中包括加班费、赔偿金、社保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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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资纠纷牵涉的项目较多,计算也比较复杂,建议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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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