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2009年年初在中国电信营业厅办理了一张无线上网卡、此卡100元/月包60小时无线上网。我并不知道此卡属后付费类的。在使用过程中觉得不好用就在用完卡里的金额后直到用不了(电信暂停服务)时,就一直闲置。直到2009年年底有电话通知我,说是中国电信委托的律师要求我打一万号查询我的无线上网卡的欠费状态,要求我找电信营业厅协商解决所欠本金和滞纳金的问题。如果我拒绝缴纳费用,就会收到律师函。 我打一万号查询了本金加滞纳金有两千多了。我不知道这样收费合理不,也不知道应该要怎样去处理,麻烦律师给个意见。谢谢!!

损害赔偿
2010-01-05 14:41:0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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