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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和孩子的父亲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四岁的孩子协议由我抚养,房子(房产证名字也是我)约定给我。离婚当天我带孩子去外地上班,他一直住在房子里面说等找到房子就搬走,但是随后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并在成立新的家庭后一直住在里面。无论我如何打电话请他搬离,他都拒不搬出。在我带着孩子从外地回来才知道他已经换了门锁,将我拒之门外。然后他强行来家带走孩子,至今一个多星期,不让我见孩子,也不让和孩子通电话,也不送孩子上学,停止了孩子的所有学业。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呢?如果报案或者起诉,我应该用什么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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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6 20:18: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