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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工作至今有合同,2008年1月1日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原先为中日合资,2009年转卖给个人企业,问我可否和单位解除合同从中得到赔偿?谢谢! 我该以何理由和单位解除合同?谢谢 急急急!!!!!

公司企业
2010-01-04 16:50: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没有给你投保,你可以依法辞职。如果公司克扣工资,你可以依法辞职。如果公司不予发放加班费,你可以依法辞职。如果公司有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你可以依法辞职。以上都可以在依法追究其赔偿、补偿责任的同时,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你可以依法辞职,也可以依法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可以在单位解除合同中得到赔偿,供参考!
  • 你解除合同是没有补偿的,除非你找到单位有违法的事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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