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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父亲有一新房,准备给儿子,儿子尚未婚。父亲有几件事情想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保护,所以想公证,但不知是否可以操作? 1、房子给儿子,产权证房主为儿子。但儿子去世,房子属于其妹妹,不属于妻儿。 2.如果房子变卖,其所得将与其妹分。 3.父亲将房子赠予儿子后,父亲不再承担其他装修等费用。儿子不用赡养老人,也未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不知道这几件事情,是否能通过公证或其他法律方式实现,一旦公证是否具有法律的优先权。 谢谢!

继承
2010-01-04 20:41:2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房主为儿子 则儿子去世后 儿子的妻子 、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 才会轮到妹妹
    2.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 建议同律师面谈,有问题联系我。
  • 1、对于房产的东西,公证是有效的。
    2、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公证的形式取消儿子的法律责任。
  • 目的可以达到,但可能要变更部分思路,需要起草合法有效的协议约束,后需要公证,是否需要办理产权过户,要看具体情况。最好面谈。
  • 可以按上述操作。
  • 不可能通过公证解决,首先,一旦儿子因继承取得房产后,即成为房屋的所有人,不能通过公证控制其处分房屋的权利;其次,赡养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公证排除。
  • 对于房产公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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