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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偷了我信用卡里的钱,当时看到朋友的份上,我没有报警,就叫他写了一张借条,可没想到他写借条时,他写的身份证号码是假的,借条是他本人写的,可就是立案立不了,他不是本地人,他是临时居住在这里的。没有办暂住证,在怎么办?还立案厅的人说叫我去找村委会开什么证明。这个证明是干什么用的哟急回电,希望好的律师界的朋友们给意见,多谢

债权债务
2010-01-04 15:16:2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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