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十月7日我为一朋友担保从理财公司借了5万元,当时借款人是他跟他的女朋友,抵押的是他的吉利自由舰轿车跟他的手机超市,我是担保人,现在到期了,他却不见人了手机店也转让了,他家里老的也不在家,讨债公司的人天天跟我追债,他们说让我跟他女朋友平均还,这合适吗?我该怎么办?请陈律师指点,肯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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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担保了,那人家就有权向你主张,部分及全部均可。不是有车吗,那个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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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先由他女朋友来偿还,还不上的话才能再找你
需帮忙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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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你主张债权,详情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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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承担担保责任,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
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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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