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长期雇用的一名员工A,52岁。某日在其工作时,被上面掉下来的水泥物砸中,多处骨头受伤,颈骨部位钉了钢板。目前,A的一切医疗费用均由我单位支付,A提出可以回家休养,但要求我单位一次性支付其后期治疗费用。现在可以确定:过年后其钢板需要拆下来,这次受伤可能影响其今后的劳动能力。请问律师:关于一次性支付,我单位应支付的范围大概是多少?这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是否应该与A签订协议或进行公正,以防其过后再向我单位索要赔偿?还有其他什么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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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单位需要与a签订一份赔偿协议书,关键是赔偿书上面有写明各项赔偿费用和权利义务的终结,以便最大限度的规避你们的风险以免他反悔
做公正也行,律师公正也可以
2、至于赔偿数额,原则是按照鉴定结论的伤残等级来定的,但是估计你们没有做鉴定,只要双方认可一个数就可以,具体还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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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个事情比较繁琐,最好可以直接面谈,如果贵公司没有法律顾问,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 我们会为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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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