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单位长期雇用的一名员工A,52岁。某日在其工作时,被上面掉下来的水泥物砸中,多处骨头受伤,颈骨部位钉了钢板。目前,A的一切医疗费用均由我单位支付,A提出可以回家休养,但要求我单位一次性支付其后期治疗费用。现在可以确定:过年后其钢板需要拆下来,这次受伤可能影响其今后的劳动能力。请问律师:关于一次性支付,我单位应支付的范围大概是多少?这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是否应该与A签订协议或进行公正,以防其过后再向我单位索要赔偿?还有其他什么要注意的问题?

劳动纠纷
2010-01-04 14:28: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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