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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驾驶证又无行车证,但在下班途中摔伤,劳动法新规定了吗?上下班路途中出现意外是由责任人自己负责吗?

婚姻家庭
2010-01-06 22:26: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按照目前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依然算是工伤。
  • 自行负责。
  • 上下班途中收到机动车伤害的属于工伤,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的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此复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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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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