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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是初中一年级学生,【当时12周岁七个月】2009年6月8日中午12点30分,在学校教学楼玩时从二楼窗台上摔倒楼外,【约5米高】致右足踝粉碎性骨折住院花了1万7千多元,我们在学校交了学平险和居民医保。6月8日下午,我们在哈市医院时给学校打电话问保险事宜时,校长称他们报险。前几天我去保险公司时他们只报了3000元,说另外6000元归居民医保报销。我去找医保办他们说当时学校没有通知他们报不了。求;我们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0-01-04 14: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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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