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在婚后我用自己的经济适用房的指标丈夫帮我买了一套房子,但在今年年底才能竣工,现在因为感情不和想结束婚姻生活,请问我们应该如何分配,如果我想自己要这套房,我需要补偿他全款还是一半呢。还有我的孩子我想抚养,我要有多少的经济基础才可以抚养呢

刑事案件
2010-01-04 14:18:4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房子是您和您丈夫的共同财产 如果您想要这个房子的所有权 需要支付一半的房价给您丈夫
    孩子两周岁之前抚养权会判给母亲 两岁后会判给对孩子今后成长有利的一方
  • 你好:房产分割应当按照一半的价值补偿给对方,只要有正常的收入来源就可以,没有严格的经济标准。何况对方也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你好,房子应是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关于孩子抚养权,双方都可以主张,一般是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
  • 需要补偿他一半
  • 需要补偿他一半
  • 房子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你可以主张抚养孩子,需要提供你抚养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也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
  • 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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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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