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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7号,我的雇佣司机在京沪高速雾天的情况下超速行驶,与前车发生追尾相撞,造成司机人身伤害,我雇佣的死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过治疗,现已痊愈出院,象我要求索赔医药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各种损失共计25万元人民币,现在已将我起诉! 请问律师:本次事故是由于我雇佣的司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在这次诉讼当中,司机应该占被赔偿金额的多大比例?还有一个问题是,此次事故给我造成财产损失达36万元人民币,我是否可以起诉司机?以赔偿我的财产损失?如果起诉司机,他应该陪我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10-01-03 16:38: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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