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7月份我进入公司,单位人事处口头承诺约定试用期3个月,见习期9个月,1年期满给转正定岗定级,并按岗级待遇执行。
08年8月份期满后,公司没有给我转正,但在不久后10月份与我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没有给我,没有说理由。)期限为5年(08年1月1日-13年1月1日)令人不满的是到现在本应该至少给我执行6个月的转正待遇,可这个单位仍按实习期的待遇执行着,一直至今。我多次询问,都被各种理由搪塞。
一直到现在公司也没有再找我谈转正的事情。
现在马上过年了,我很着急,希望法律界的高手指点!
急切的期盼得到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