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牵引车(货车),在丁字路口与一电动三轮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电动车上五人死亡,现场情况惨不忍睹。货车司机持有B2驾驶证,按有关规定是不能驾驶牵引车,而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交警队对此只字未提,陈述是货车司机超速、粗心大意,应付同等责任。请问这样的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合法?申请重新认定时,以肇事司机已被批捕不给予重新认定。请给予帮助,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1-04 11:41: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