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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叫小王。我丈夫是公务员,在外有外遇,他和他的情人同居有6年之久,我们也正式分居一年多了,之前他多次向我提出离婚,并且还写下保证书保证补偿我12万元以及房子归我所有,他在外所欠的债务他自己负责。但是自2008年10月他生病后,就向法院提出和我离婚,不但12万的补偿金要不到,还要求平分房子和他所欠的债务。现在他的兄弟姐妹也向法院起诉,说我丈夫生病期间(也是我们分居一年后)在他们那里各自借了1万元,要我偿还一半。他们开出的借条都是假的,对他向他兄弟姐妹所借的钱我并不知情。请问对于他的这些债务我是不是有义务去还? 谢谢! 小王

刑事案件
2010-01-04 08: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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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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