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公司是一家经营机电产品的贸易公司,今年8月份左右找一个朋友进来一批进口品牌机电产品,当时约定产品是必须是原厂生产,由于是朋友没有合同,第一批检查是合格的,后来又陆续进了几批,大概几万块的产品。最近我们发现从第二批开始产品就是仿冒产品了,对方也承认是假货,有录像和录音为证。我们要求对方将我公司卖个客户的大概3万元产品收回并赔偿我们正品,对方不答应。说是已经使用不能收回。请问这样的官司,我们应该这样挽回损失。是应该找工商部门还是法院比较合适。谢谢。

合同纠纷
2009-01-04 10:23: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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