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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12月25日早上肚子痛住院,晚上11点医生检查并人工破水后说:羊水少,剖腹更安全,顺产可能有意外。医生通知出院,29号下午办好手续,晚上出院(离家近),30号伤口痛(外表无恙以为为正常疼痛),31号早上老婆伤口疼痛难忍并有红肿。到医院检查伤口里面全是脓水。医生说要重新破开清洗(这是人不是布,能随意缝补,这个精神和耽误的时间由谁来负),并称这种感染是正常的,是病人体质的原因。在住院时,我听医生在商量“伤口还是那样”,我怀疑可能有问题,但医生并未给我说什么,我就以为并无大碍。现在要我自己掏钱重新住院治疗,请问医院有没有责任。 这里剖腹产都只住五天,用的是免拆缝合线。去找了院长他说:,不管谁的责任都要先医,医好再说。我担心他是敷衍我,医好后怎么说,我手里什么依据都没有。希望好心的律师帮帮我

医疗纠纷
2010-01-01 22: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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