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长辈与老公的长辈属于远亲关系.在双方长辈的催促下,05年11月我们匆匆领取结婚证.婚后生一女.因为我生了女孩.婆婆处处与我做对.07年3月因生活琐事老公听婆婆的话殴打我,最后把我赶门,后经他人调节.老公同意我的请求,在外租房生活,但这样的生活时间并不长,老公又以不给生活费并分居的方式来折磨我.打我,在这其间他贷款卖了车,08年6月我向法院提出离婚,调解之后老公写了书面保证,承担我和孩子的生活费用,但撤诉后他又故技重演,仍然对我母女不理不睬,迫于生计我于09年1月与女一起回到婆家,但被婆家人赶出家门留下女儿.此后我从没有见过老公,为了生活我在一家厂打工,其间我要求看望女儿却被老公拒绝.我认为他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对我母女的生活不闻不问还打我.现在我要离婚,可财产怎么分/有少数债务怎么办/三岁小孩有没有财产/孩子的抚养费怎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