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不在场,只有公证员助理一人在场办理的公证书是否有效
问题补充: 只有公证员助理一人在场办理赠与公证书,公证员根本不在场,却在赠与公证书盖公证员姓名的印章;公证员助理将预先打印好了赠与合同和“赠与须知”给赠与人和受赠与人看,赠与人提出附加受赠人的义务,公证员助理强调“赠与须知”里有受赠与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内容,与赠与人提出的“受赠与人必须对赠与人始终忠诚,始终善待”内容相同,没让附加义务,连“赠与须知”也没给赠与人,说是存档。请问:公证程序合法吗?这样的公证书是否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