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8年前(21岁),我因为和别人一起去抢人的钱(40多元),但是我没有去抢,也没有指使人去,只是好奇跟着一起去了。后来被抓后上了法院,后来我被判了管制2年出来了,之后一直都守法,我这样算不算有犯罪记录? 如果算,我现在在派出所开到了无犯罪记录证明,要出国旅游,不知道到了省公安厅的时候还需要再通过 电脑或者再核对吗?(不过那时候很少电脑,没有电脑留底,但县级公安机关应该有纸档案)?

刑事行政
2009-12-30 21:20:07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