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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有两个孩子,一个三岁多,一个五个月。我们曾多次要离婚,但因孩子较小,且为孩子问题达不成离婚协议。 请问:1、怎么办才对我有利? 2、我没有住房,我不要孩子可以吗? 3、如果要,是否可以分享到他的婚前住房? 4、以我的名义(单独的,借条是我写的)借了三万多元,做生意,他是否有义务赔还?(因为平时的菜钱也是拿门市上的钱买的),为此经常发生争吵! 他不仅不拿钱给我,反而来偷摸我的钱!他的爹妈也不借我钱,我只有咬紧牙关,向我的亲戚,姐姐借的,最后感到人性太阴险了。也没有办法,只有同意要离婚!

婚姻家庭
2009-12-30 20: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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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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